共和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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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重定向自共和制度)
共和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政体,区别于君主政体,而且是作为君主政体的对立面而存在的。
共和政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体。
最早的共和政体可以追溯到西亚的阿卡德(Akkad)。最著名的古代共和国,则是公元前509年建立的罗马共和国。在现代民主制度出现之前,还有许多国家采用共和政体,比如说中世纪的威尼斯共和国。这也说明,“共和”未必一定是“民主”的。
共和这个词(republic)来源于拉丁语res publica,意思是“公共事务”。共和的根本原则是天下为公,国家权力是公有物,国家的治理是所有公民的共同事业。共和在本意上是通过制度组织起来的公共事务领域,而不是一种组织形式或政体。共和主义强调政府的公共性、公平性与中立性,即政府必须为所有人的利益服务(公益),而不能只为少数当权者的利益服务。
在古代,虽然共和名以上是所有公民共享的制度--这还不包括没有公民权的奴隶,但实际上则多是贵族共和。在这些共和国里,只有贵族才有参政的权力。罗马共和国,就是这样一个例子。
现代共和制度则强调所有公民的参与国家的法律制定,政策制定和执行。当然参与的过程可能是直接的;或者间接的,比如通过代议制民主。
一般认为,英国是现代第一个共和国,虽然英国在政体上是君主立宪,但人们又称它为“虚君共和”,因为君主只是名义上的国家元首。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。因此孟德斯鸠就认为“英国是个裹著君主制外衣的共和国”。



